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NZB2014-06-509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信0317-56340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海盟0311-87793174
采购数量: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
供货时间:本项目计划2014年7月开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含收费系统)施工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50万元以上。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本条仅适用于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武信
联系方式:0317-5634080
传真电话:0317-563488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7793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