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大沽河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MZFCG2014006050
2、项目名称:即墨市大沽河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3、项目内容:大沽河堤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应具有包括信号灯、电子监控、灯杆制作安装等符合交通安全设施经营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能在国内合法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
4.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各个系统的摄像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3生产的信号机、电子警察、高清卡口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4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青岛市辖区内设有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即墨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4年6月13日起至2014年6月19日(逾期不售),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青岛市瞿塘峡路33号(海峡花园)15号楼三单元201室;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4年6月20日16: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7月4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开标时间:2014年7月4日9时00分。
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市民大厅四楼,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0532-66583312
联系人:李祥银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瞿塘峡路33号(海峡花园)15号楼3单元201。
E–mail:sdxyqdw@yeah.net
电话:1886392689718866291213
传真:0532-82675957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青铜峡路支行
账户: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72005562018010008522
联系人:范孟琦、曲云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