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石河子市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诱导电子屏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1条:招标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交通诱导电子屏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采购[2014]132号
招标项目内容:交通诱导电子屏,具体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2条:投标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招标此项目能力,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防资质,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诚信。
第3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24日正常工作日发售(工作时间内)。
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政府采购120-B5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安防资质三级、信息集成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到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
第4条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政府采购120-开标室)
第5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恕不接受。
第6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张力红0993-2068298梁立业0993-2068366
第7条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李昊13899514305
传真:0993-2068367
邮编:832000
新疆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