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35-1401G95N0141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贰万零伍佰伍拾元整(¥720,550.00)
四、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必须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1个月),系统初验通过后在1个月(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验。
五、付款方式:自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付清。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治安卡口系统建设(共2个方向,10个车道)
2、采购数量:一项
七、合格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2014年2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三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公司所获得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接受分公司进行投标。(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书。)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八、公示期及媒体:
1、公示期:本采购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6月3日起至2014年6月9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公示媒体:(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2)补充媒体: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
九、报名登记及洽购招标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6月3日起至2014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3、税务登记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5、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书;
2.6、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三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公司所获得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15时00分
十三、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763-5787395
地址:清新区府前路7号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欧小姐
电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
十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1、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十六、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帐号:116008516010000796
注:1、详细技术、商务要求或项目的性质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内容。
2、本项目中所表述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