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交警智能交通和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集成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惠东交警智能交通和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集成项目,本项目分为建设期和服务期。在建设期内,要求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的全套工程服务,并由投标人负责监理、招标代理等费用;在6年服务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2.2计划工期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工作和初验,在初验完成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终验,服务期自系统终验通过之日开始为期六年。
2.3招标范围:惠东交警智能交通和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集成服务。
2.4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由投标人先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服务期内发生的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所有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的建设、维护等(包含所有前后端设备和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损坏维修费用,包含设备被盗被毁等不可控因素带来的设备更换费用),招标人除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5预计标的:月服务费约47万元。
2.6发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外入粤企业须同时提供《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及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备案证明。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2信誉要求: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并需提供近两年(2012年6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3.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持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外入粤企业须同时提供《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及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备案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