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公安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交警执法仪和工作站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4】5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验收完工期限 |
1 | 执法记录仪 | 707 部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2 | 采集工作站 | 43 个 | |||
3 | 服务器 | 1 台 | |||
4 | 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 1 套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执法记录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其他特定条件:
3.4.1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3.4.2采集工作站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备采集工作站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
3.4.3采集工作站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电子证据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等。
3.4.4采集工作站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电子证据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等。
3.4.5售后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
4.2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联系电话:0396-2609258。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501011904824012
行号:313511001019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17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宁先生联系电话:18639675766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396-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交警执法仪和工作站
技术需求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