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增加卡口视频监控点引电工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增加卡口视频监控点引电工程。
2.1招标内容:增加卡口视频监控点引电工程。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技术标准。
2.3工期:30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投标申请人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语言:中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另需加手续费(含邮费)200.00元/套,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14时00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招标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
松江东路37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2-62408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邮政编码:132011
电话/传真:0432-64677990联系人:张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号:162007162330
日期: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