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城市道路护栏、交通信号灯、垃圾箱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已由治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治发改字【201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投标单位,不可拆分标段。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县城十字路口安装5架红绿灯;丁字路口安装3架红绿灯;购置垃圾箱60个;道路隔离防护栏2000米。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5交货地点:治多县县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灯具、垃圾桶须有相关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22日至2014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编:810016
联系人:孙晶(报名)王旭贞
电话:0971-6334223(报名)、6361420
传真:0971-63045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号:63001883637050007452
201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