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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县城区平交路口交通信号及电子监控设施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 2014-05-12 15:19:1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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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安县城区平交路口交通信号及电子监控设施安装采购 项目,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红安县城区平交路口交通信号及电子监控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2 、施工地点:红安县


      3 、项目规模: 包括一河两岸东岸国际大酒店T字路口(仅信号灯)、东环线新杏花乡政府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红坪大道与新街(红税)路口(含电警和实时录像系统)、一桥东西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一级公路发展大道T字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东环线郭受九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一河两岸东岸国际大酒店T字路口(仅信号灯)、一级公路发展大道T字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二标段为红坪大道与新街(红税)路口(含电警和实时录像系统)、一桥东西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东环线新杏花乡政府路口(含信号灯和电警)


      4 、投资总额:约400万元


      5 、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 安装工期:30天。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或以上;


      2 、投标人须具备(1)安防工程专业资质壹级及以上,(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3 、 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单项合同不少于300万元。


      4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有关招标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5月12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湖北省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5 月12 日

  • 关键字: 红安 信号控制 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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