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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洛浦县315国道交通信号灯和道路抓拍设备招标

  • 2014-04-24 10:49:4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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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洛浦县315国道四处穿越出入口所需的一批道路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XLZC2014-015


      2、招标项目名称:洛浦县315国道交通管控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单位:洛浦县交通运输局。


      5、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6、招标内容:交通信号灯和道路抓拍设备(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69万元


      7、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直接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洛浦县财政局三楼)


      8、投标企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还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以上);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商需携带上述资质于2014年5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往我中心会同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审验资质有效性,审核完毕到我中心领取或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做,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洛浦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14、投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5、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英巴格路2号


      联系人:肖和乔栋


      电话、传真:0903-6622186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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