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丰县公安局“关于楚蜀大道豌豆园路口红绿灯系统建设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现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公告,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咸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
一、采购人名称:咸丰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楚蜀大道豌豆园路口红绿灯系统建设
三、预算金额:47.00万元
四、拟单一来源的成交供应商:利川市华鑫商贸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湖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一章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咸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卓勋电话及传真:0718-6893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