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现决定对开发区环卫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GPS监控系统采购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开发区环卫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开发区环卫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及5年伴随服务,约65套车载监控设备、140人员定位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参加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提供近五年gps项目实施成功的案例,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
3、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能常年提供系统日常维护服务;
4、须具有3C认证、国家认可的GPS车载终端检验报告;
5、须具有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现场用电脑演示GPS监控系统操作流程。
五、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须具有国家认可的GPS车载终端检验报告;
(5)GPS智能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中标供应商在南通地区设有专业维保机构及相关的维保人员证明(应提供维修机构办公地址、维修人员名单、电话并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提供提供近五年gps项目实施成功的案例,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需提供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投标单位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陈继华联系电话:0513-85982286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
联系人:王晓卫联系电话:0513-8550533985502599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