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献县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安装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XXZFCG201410
二、采购人名称: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三、采购内容: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设备的经营项目;
3、信号灯(满屏灯、箭头灯、人行灯、倒计时)、标志牌、信号机须具有公安部新国标检测报告(GB14887-2011),信号灯杆须具有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ISO9001认证;
4、须出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出具原件。
五、产品规格要求:
1、严格按照公安部2013年7月1日公布的新国标(GB14887-2001)标准要求。
2、全国统一尺寸。
3、当发光单元出现三分之一损坏时信号灯强制停止工作。
4、内置电源必须使用开关电源。
5、信号机须使用协调式联网信号机。
6、发光源达到检测标准。
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组织投标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报告、9001认证、厂家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询价文件发放方式:当面
地点:献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开标时间:
2014年4月21下午4点整(北京时间)投标、开标。
八、开标地点:献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
九、联系单位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10860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献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7-46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