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登记编号:LAZBCG-20140074
工程名称:电子警察、固定测速仪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地点:来安县内
招标单位: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企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4、所投设备必须通过公安部检测,有公安部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人备案库中已审核通过备案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完毕备案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3019013);
工程规模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65万元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14年4月14日
信息内容
工程概况:总投资65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资金来源:
转移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2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5万元。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上述两项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户名: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来安支行
帐号:100639947080010001账号:131306002930005312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电子警察、固定测速仪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信用)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17日17时后登录来安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lazbcg.com)“下载中心专区”下载,如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代理机构: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爱国0550-561228113955029123联系人:王自良:0550308763313309604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