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饶县城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灯采购安装货物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每日8:30至11:40,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GRZCGK2014-039#
二、招标内容:广颖路东延建设工程信号灯及月河东路改造工程信号灯的供货及安装,计划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投标人不得分包后响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交通信号灯和灯杆的直接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所投道路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具有《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信号灯杆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全面履约保障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和人员。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信号灯及信号机的检测报告、信号灯灯杆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46-64495918307357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692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