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3-HCGK-930-保税港区监控二期(卡口及东查部分)项目作如下通知: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通知所附附件为准;
2、技术参数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为准;
3、中标人进行项目投标报价时,应依按照海迈格式清单提交详细的工程量报价清单进行报价;
4、中标人在结算时应提供拆除及新建设备移交清单;
5、本项目的最终结算采用按实结算,根据现场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竣工图进行结算,结算中只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对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再更改或增补(以海沧区审核中心最终审核为准);
6、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壹仟贰佰元整(¥420.12万元);
7、招标文件中第50页第六、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由“提供设备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之日起整体保修二年,投标人可承诺更长的保修年限。”更改为“提供设备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之日起整体保修三年,投标人可承诺更长的保修年限。”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13日
回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公布2013-hcgk-930-保税港区监控二期卡口及东查部分="卡口及东查部分"项目的通知="项目的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小姐0592-6581288/6588966(传真)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先生0592-6588356/6588966(传真)
更正日期:2014-03-1317: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