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需信号灯改造及安装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403035
采购人名称: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孙女士,电话:71811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需信号灯改造及安装(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供货期限: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供货完毕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供货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滦县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调试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证书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有效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资格预审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证书(壹级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答疑时间:供应商自行安排。
现场答疑地点: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孙女士,电话:7181185)。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人名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电话:0315-7168355
联系人: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