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镇海区大运路一期(中意路-中官路段)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XDZB-2014-2011
二、项目概况:镇海区大运路一期(中意路-中官路段)红绿灯、交通标志标线、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一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合格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资格标准: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在联合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主项资质。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具备安防一级资信或智能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常驻机构或直属分支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且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以前,便于买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以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为准)
3)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主项资质。主体单位须具有在镇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成功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及以上的视频高清电子警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有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均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审查,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03月1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月19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八、开标时间:2014年03月19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十、其他事项: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采购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妤
联系电话:89077719
传真:89077737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