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费县统计局、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907959/2905761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仅接受报名费)
开户行:中国银行临沂分行营业部
帐号:209113116200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电脑及摄像机SDXJ2014016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电脑、摄像机一宗。
费县统计局电脑和费县交警大队摄像机,详细内容请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向代理采购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王老师,电话13954934341)
时间:2014年2月26日—2013年2月27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购买。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身份证。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报价人同时向代理机构出示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单据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及开标日期、地点:2014年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费县建设路东段北侧香榭丽凯旋门西侧)第一开标室开标。
九、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须在2014年2月27日16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公对公)形式递交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注明项目名称)。
汇款信息: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保证金相关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