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石城县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石城县增设红绿灯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C2013-SC-G008-1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石城县增设红绿灯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国产)
数量:1
单位:批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红绿灯、电子警察等(含安装)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206.8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03月05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新移动公司正对面三楼)地址:
电话:0797-5791556
联系人:刘美涵
邮箱:sczb5791556@126.com
采购人: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联系人:杨志能
电话:0797-7182882
网址:http://www.jxzfcg.gov.cn、http://www.gz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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