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普陀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测速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GXZS201309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套) |
1 | 200 万固定测速仪 | 5 |
2 | 800 万固定测速仪 | 2 |
3 | 平台服务器 | 1 |
4 | 中心集中存储设备 | 1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所投测速仪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具有机动车测速仪生产及销售的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6、机动车测速仪系统软件需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机动车测速仪车牌识别软件需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舟山市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工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13:45
六、投标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1月8日13:45
八、开标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000.00元整人民币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
收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舟山市普陀区建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706135053001434并在开标时出具保证金交付凭据。
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帐户出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联系人:王小姐,朱小姐
联系电话:13587045176,13857236444
传真:0580-2054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