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受 紫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的委托,对 紫金县金山大道金莞桥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XSDHY201312G196
二、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金山大道金莞桥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76.6万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主要硬件设备(交通红绿灯灯组、信号控制器,电子抓拍单元等主要硬件)合法《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原件。
4.为确保后期的日常维护和能及时处理故障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经营地点和售后服务点必需均在河源市,能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需求,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设有技术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5.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762-7838605。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前往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1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份,售后不退。
2.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762-3896663
(中标服务费、标书费)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广晟支行
账号:7380 5773 7250
(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号:6821 5808 0131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六、现场勘察: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2013年12月19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通过实地勘察后到采购人处开具现场勘察证明,盖章确认后前往招标代理处报名,并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方有效。(现场勘察联系人:龚先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10:30时,(当天上午10: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1月3日上午10:30时 。
十、开标评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XSDHY201312G196
十二、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 http://heyuan.gdgpo.com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紫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龚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
电话:0762-3896663、3698883传真:0762-3606669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
Email:heyuanxsd@163.com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