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合川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合川区客运中心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合川区客运中心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二、最高限价:此项目最高限价为陆拾叁万贰仟陆佰贰拾陆元人民币(¥632626元)。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报名时收取。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七)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八)开标地点: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现场刷卡方式缴纳。现场刷卡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具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窗口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交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电话:(023)42757282
五、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4275730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前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在重庆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区交易中心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质疑:交易中心不接受书面及其他形式的质疑,投标人将质疑匿名发送至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指定的质疑区域内,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3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2:00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三)答疑:交易中心对所质疑事项在201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8:00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指定位置统一进行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澄清的时间顺延),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下载,投标供应商未及时上网下载相关资料或采信其他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虹 林倩
电 话:023-42757303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二)采购人:合川区公安局
联系人:侯代明
电 话:1369645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