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3-55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51-1361GD47C42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3-55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09.74万元
四、 采购货物名称、完成期、项目类型
1、 采购货物名称:移动视频监控系统
备注:
1.1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完成期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并投入使用。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五、 合格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应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明,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六、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明,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备注:
1.1 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1.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 购买 采 购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 ”,填写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七、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八、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9:00~9:30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 9 时30分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 采购文件公示/下载 :
公示期为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上公布。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
电话:020-8765 1688-58 电话:020-8311 0987
传真:020-8765 1698 传真: 020-8311 0987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粤海大厦 18、23楼
邮编:510075 邮编: 510050
电邮: CL87651688Y@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020-8765 3380
十六、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