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电子警察及道路交通信号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政采购中心〔2013〕048号
二、招标项目:电子警察及道路交通信号灯项目,共分二标段:一标段电子警察;二标段道路交通信号灯。(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以上,电子警察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资质(含),信号灯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外地建筑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施工投标备案登记证”,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还需按豫建建【2009】31号文件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报名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每标段标书售价500元整。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313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3年12月27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谢女士 0379-67912845 0379-67937160
采购单位联系:莫先生 13721655686
七、户名: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孟津县支行
账号:16-132101040002815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