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武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3-986号确认书批准,武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武义县公安局委托,就武义县视频监控共享分平台、大屏及卡口电警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厂(商)家或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3CG08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33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视频监控共享分平台、大屏及卡口电警。
本次采购项目为武义县视频监控共享分平台、监控中心大屏及交通警察大队卡口电警建设项目采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并将设备接入现有监控系统中。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武义县视频监控共享分平台、大屏及卡口电警项目建设 | 详见招标需求 | 1套 | 330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叁佰万元。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与金华市公安局签订过运营协议且有接入金华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案例。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一)时间: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2楼
(二)投标人报名时须出示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4楼
十、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09:00整
十一、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4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叁万叁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以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
账户名: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义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77335059234567
保证金联系人:徐女士0579-87631636
备注: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保证金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汇款公司,以便查询!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注册的投标人报名之前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未注册入库的也可以先进行报名投标,但中标之后必须在该网上注册。
(三)投标人可以派授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四)本公告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地址:http://www.zjzfcg.gov.cn)公布。
(五)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义县公安局
详细地址:武义县武阳中路12号
联系人:周耀华联系电话:13429000906
武义县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2楼
联系人:陈坚舟联系电话:0579-87631624传真:0579-8763163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武义县公安局共享分平台、大屏及卡口电警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