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高铁营口东站广场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KGX-13-08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高铁营口东站广场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本监控系统分为管理平台、存储、前端采集(包括IPC和卡口抓拍单元)、网络四个部分。内容包括各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
3. 交货地点: 高铁营口东站广场。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服务并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 毕。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4 )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两份业绩合同原件。
5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明: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第4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规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领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13年 11 月 26 日-2013年 12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到 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换。
7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16 日9:30止。投标方应于2013年 12 月 16 日9:30前向招标方递交投标书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支票)人民币 2 万 元 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 12 月 16 日9:30在 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
9. 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朱主任 项目联系人:安凤瑞
联系电话:0417-3906500 联系电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