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石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石城县增设红绿灯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C2013-SC-G008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石城县增设红绿灯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国产) | 1 | 批 | 采购及安装红绿灯、电子警察等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206.8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材料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钉在投标文件内)。
2、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账号:2852000103100000307),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
联 系 人: 刘美涵15970053665
电 话: 0797-5791556
传 真: 0797-5791556
邮 编: 342700
电子函件: sczb5791556@123.com
户 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 号: 2852000103080000765
采 购 人: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联 系 人:赖皓明
电 话:0797-5702802
网 址: http://www.jxzfcg.gov.cn 、http://www.gzzfc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