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蛟河市公安局视频卡口及红绿灯岗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公安厅文件以吉公传发[2013]1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自筹(前期垫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1个标段。概况:一个指挥中心,5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11处红绿灯岗及电子警察建设系统。
2.1.2工程地点:蛟河市
2.1.4计划工期:2013年12月17日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壹级资质及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按吉建管【2011】32号文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9日至 2013 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蛟河市永安路永安花园1#楼西侧)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蛟河市永安路永安花园1#楼西侧)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蛟河市公安局 地址: 蛟河市新区
联系人: 杨树龙 电话: 137044449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蛟河市长安街永安路 20 号
联系人: 刘晓娜 电话: 0432-67227157 传真: 0432-6722715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