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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平南高速公路零星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3-11-25 18:19:2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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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选择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对 许平南高速公路 沿线收费站及路政大队零星设施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1. 工期 :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 15 天。


      2. 工程内容:许平南高速公路沿线 收费站及路政大队零星设施 (详见维修项目清单)。


      二、资格与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已年审)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建筑或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


      3.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 以上资质和业绩均要求提供原件,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在报名过程中查验原件,同时在开标现场要求携带原件备查。不按规定提供或只提供复印件者无效;


      5. 提供受委托人社保证明(法人除外);


      6.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比价谈判;


      8. 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 : //zb.hnicwx.com )注册并办理会员手续和 CA 数字证书后成为平台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供应商方可投标。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谈判采用二次报价的形式,原则上最低价中标。


      2. 本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段:许昌段(含许昌路政大队、许昌南收费站、襄城收费站、平顶山收费站及管理处)和南阳段(含叶县站、叶县路政大队、旧县站、方城和南阳站),每个单位可以分别对两个施工标段报价,但每个单位最终只允许承接一个标段的施工任务。


      3.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每工作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 谈判 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 : 30 ,递交地点为: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许平南管理处 。


      ( 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 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4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携带手提电脑(下载投标软件)。


      ( 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谈判


      1. 谈判时间: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30 。


      2. 谈判地点: 许平南管理处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谈判保证金: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5000 元),谈判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等形式,未按时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比价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成交人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文件;


      ( 2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同庆 电话: 0375-8558606


      王磊 电话: 0371-69158159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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