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政府招标办下达的政府招标计划,并受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大唐新区道路交通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国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RCZFCG2013—214
二、项目名称:瑞昌市大唐新区道路交通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工程(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本次项目招标需求。
2、投标人自身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所投产品为大唐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使用,要求必须与瑞昌市现有的智能交通系统平台兼容。因此,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平台厂家接入证明文件。
5、各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真实可靠,且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的技术、性能要求,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电子警察信号灯设备和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新制定的标准。
6、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提供原件开标时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每份2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下午14:30至15:00;
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下午15: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
六、开标时间:2013年 11月29 日下午15:00点。
七、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八、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 11月27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3年11月28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c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款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九江瑞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792900064800056(请在备注中注明付投标保证金)。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cggzy.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董先生 13970212349 电 话:0792—4819501
采购单位: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07022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