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车管所外检视频系统项目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淄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电话:0533-3887139,传真:0533-2307046。
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
淄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区大队车管所外检视频系统》,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查验、检测监管系统实施方案》要求,在车管所统一建设“淄博市机动车远程查验视频监管系统”。按照建设要求,需在院内搭建钢构棚设立专门的车辆外检区,民警使用手持PDA在查验区对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查验结束后现场打印《查验记录单》,群众不在需要往返查验厅,真正实现查验业务“一站式”服务。同时按照“系统”设计要求,需在钢构棚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经考察了解,“淄博市机动车远程查验视频监管系统”由济南安之畅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设计实施开发完成,且因涉及公安数据加密,基础设施的统一性,因此申请对我单位新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区大队车管所外检视频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当否,请批示。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