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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交管大队红绿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 2013-11-20 10:27:2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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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28号)批复,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现就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红绿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项目编号:DTY13163


      (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红绿灯信号灯
    1
    625450 元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1
    806680元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2、所投设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2013 年11月19日至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前在网上下载。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 12 月 9 日 ( 星期 一 ) 下 午 15 时 00 分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转、汇方式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注明项目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 陆仟圆整 (¥6000.00);品目二: 陆仟圆整 (¥6000.00)并在 2013 年12月6 日17 时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采购单位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发布信息媒介: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一期15栋


      联 系 人:郭彩虹


      电 话:0797-7226696 传 真:0794-8733971


      邮 编:342800 电 邮:jxza2010@163.com


      户 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28号)批复,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现就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红绿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项目编号:DTY13163


      (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红绿灯信号灯
    1
    625450 元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1
    806680元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2、所投设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2013 年11月19日至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前在网上下载。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 12 月 9 日 ( 星期 一 ) 下 午 15 时 00 分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转、汇方式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注明项目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 陆仟圆整 (¥6000.00);品目二: 陆仟圆整 (¥6000.00)并在 2013 年12月6 日17 时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采购单位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发布信息媒介: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一期15栋


      联 系 人:郭彩虹


      电 话:0797-7226696 传 真:0794-8733971


      邮 编:342800 电 邮:jxza2010@163.com


      户 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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