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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化高清卡口系统及高清道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13-11-19 13:02:3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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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公安局从化高清卡口系统及高清道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从化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从化市公安局从化高清卡口系统及高清道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IT2013-ZB0704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5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 GZIT2013-ZB0704 。


      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市公安局从化高清卡口系统及高清道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含如下二大部分:第1部分:新建7个点位14个方向(34条车道)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实现对进出从化市的机动车进行抓拍,采集机动车号牌原始数据、机动车辆轮廓原始数据以及清楚的驾驶人脸像原始数据。第2部分:新建25个点位智能抓拍监控点,实现进入场景的运动目标的捕获与记录,对进入监控场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分类抓拍并记录。项目建设范围包含:前端监控系统(包括治安卡口与道路监控)、网络传输系统、后端系统及基础配套设施(如供电、防雷接地、立杆等)建设。 1.前端监控点建设:包括高清治安卡口抓拍单元、智能监控单元、智能补光灯、全景补光灯、车检器、终端管理设备、立杆、防雷接地、控制箱、供电线路以及相关土建基础工作等等。 2.传输系统建设:前端至从化市公安局监控中心的传输线路,前端和后端的网络传输设备。 3.后端系统建设:包括从化市公安局监控中心的存储设备及网络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提供运维服务;新建一套IP-SAN磁盘阵列,对高清治安卡口抓拍单元与智能监控单元的抓拍信息与图片进行存储;新建一套NVR存储设备,对治安卡口前端全景摄像机与智能监控单元图像进行存储;新建一套应用服务器(含软件),实现治安卡口与智能抓拍设备的统一管理和数据查询。 4.含3年系统保修期内的运维费用:设备维护保养、维修费用(含设备被盗、雷击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设备维修和更换费用)及通信线路传输费用等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捌仟陆佰壹拾柒元整(¥4,548,617.00)。


      5.4.实施地点:从化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必须在60个日历日内前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1个月),系统初验通过后在3个月(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终验。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90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备案证明,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从化市公安局;联系人:刘贤兴;联系电话:13926197906;传真:87972963;联系地址:从化市街口街从城大道233号;邮编:5109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汉标;联系电话:3820180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 关键字: 从化 卡口 高清道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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