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委托,对高速公路省际卡口拦截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MYG2013-0081-1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号委托单位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单位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1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其他货物(A99)高速公路省际卡口拦截系统详见招标文件2套按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李先生0598-510536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安防壹级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或高像素卡口监控系统)检测报告;
(5)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正本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副本。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并行期间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2月02日止,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递另付邮费50元。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六、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2日17:30时前到账。
七、开标时间:2013年12月05日09:0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九、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健星、张美娜联系电话:0598-8298629
传真:0598-8298628网址:www.cz.fjzfcg.gov.cn
E-mail:ygzb@sohu.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16958372386
十一、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