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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县交警大队道路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 2013-11-13 17:39:1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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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彭泽县交警大队的委托,按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道路监控系统一套,原公告中报名时间有误,现更正如下。诚邀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彭交采(开)字【2013】第081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道路监控系统


      四、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对产品的授权书、软件著作权书、投标的电子警察系统应通过公安部产品系统最新标准检测(提供检测报告);需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之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此次报名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彭泽县交易中心采购股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 11日至2013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14: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室


      七、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3年11月22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index.asp)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zxzfwzx.gov.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2日17:00前,以公司转账方式(现金进账的方式不与接收),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81(保证金尾数是项目编号,方便查退)元整;转账后必须开收据,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已打进以下账户的投标单位,如不想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采购股,否则将扣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采购。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交警大队13870231333


      交易中心联系人:梁家乐0792-5672106/谌良兴130972509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东门分理处


      帐户:彭泽县财政局


      帐号:14-3473 0104 0000 311 000 000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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