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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交通监控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2013-11-12 18:11: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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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就交通监控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交通监控设施

             招标编号:ZZC2012-G137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交通监控设施,技术要求详见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


      1、提供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3.11 .12)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郑浩、朱伟、陈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郑浩、朱伟、陈虹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志和 咨询电话:0512-586780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6日



      十一、项目完工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十二、系统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1、货物供应。实际所供应货物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品质材质、数量等是否与合同记载一致,有无替换或变更情况;


      2、技术性能。各项功能、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档案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文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无缺失、遗漏问题。主要包括系统详细设计方案、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配件清单等完整的技术资料的纸制材料和电子版各两套。


      十三、培训


      投标人应给出详尽的培训计划,确保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经过培训后能完全掌握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能对相关的布(撤)控方案和监控控制方式做出调整,使系统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提供全套的培训资料,培训应包括系统的设计原理、系统设备维护、设计理论、相关软、硬件的使用和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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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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