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闯红灯)产品入围定点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2013CGFZ0810),接业主单位通知,本项目补充内容如下:
鉴于本次项目,各投标人均使用500万像素相机(控制三个车道),为统一报价标准,现对“招标文件第12页:7、投标人投标提交500万像素或500万像素以上高清电子警察的技术方案,并提交一套500万像素或500万像素以上高清电子警察的价格(不含杆件及交换传输,含机箱、电源、补光和安装调试费用)按照车道报价,此报价为今后投标参考价(上限);如入围,则今后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进行说明:
1、 各投标人标价为:一套500万像素高清电子警察的价格,即不含杆件、交换传输设备,至少包含DSP摄像机、镜头、防护罩、LED补光灯(以实际测试使用数量为准)、嵌入式存储转发主机、机箱、电源(含电源防雷器)、所需的软件和安装调试费用,清单报价设备必须与测试所用设备一致。同时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明确所投报设备的具体参数、型号。
招标文件第20页“3、经济分 依据前面步骤的得到的投标人名单,其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根据一套500万、或500万以上像素高清电子警察的价格(不含杆件及交换传输,含机箱、电源、补光和安装调试费用)按照车道报价)。其他投标人的经济分(即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 100 ”更改为:“3、经济分依据前面步骤的得到的投标人名单,其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经济分(即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 100 ”
2 、此次投标报价为工程集成商工程报价,非厂家出厂价。如入围,则今后工程集成商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2627544 传真:0551-6269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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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