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交通信号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252071016-1 。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 海安县高新区 ; | ||||||||||||||||||
(2)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设五个路口:西园大道与221省道交叉口、南海大道与永安南路交叉口、海王线与永安南路交叉口、海王线与海南路交叉口、胡孙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 ; | ||||||||||||||||||
(3)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设五个路口:西园大道与221省道交叉口、南海大道与永安南路交叉口、海王线与永安南路交叉口、海王线与海南路交叉口、胡孙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招标范围:交通信号灯(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到 ;工期: 45 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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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 1.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2.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同企业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2月02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3年11月11日 到 2013年12月02日 09:00:00 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