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浚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2.2招标编号: HBJA-2013-08
2.3供货期限:双方签定合同后 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2.4项目概况: 15个道路及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其中信号灯大路口 10个,小路口 5个;电子警察:大路口 6个,小路口 4个(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书;
3.6.2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3符合公安部技术标准,具有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3年 11月 6日至 2013年 11月 12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1: 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新世纪大厦 2#楼 311室)持本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在空白处手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于 24小时内以直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503922969
招标代理: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新世纪大厦 2#楼 311室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18903822088
2013年 1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