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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2013年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13-11-06 10:40:0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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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海市电力公司 2013 年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 车载终端 ) 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标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 车载终端 )

    39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 2 )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 4 )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5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7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8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 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9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10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 12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 14 )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 15 ) 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 1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委托多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或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下午 16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流程:付款至 招标代理机构 财务 — 联系项目经理,凭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出具的发票或汇款凭证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 30 ,地点 金钱豹大酒店会议室,地址:延安西路 3162 号 。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 .com.cn) 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中路 39 号辅楼 315 室 ( 办公地点,非投标地点 )


      邮编: 200235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809 0158 0000 00021


      财务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 / 退还保证金):殷春来


      电话: 021-51531406 传真: 021-51081384


      项目联系人: 耿炜


      电话: 021-51195521 传真: 021-51531434


      Email 地址: SHDLWZ@GMAIL.COM (需要澄清的问题可发至此邮箱)。


      2013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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