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政府采购中心受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治安监控、电子警察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新区河东片区治安监控、电子警察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治安监控、电子警察等整包 最高限价:18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 万元(含200 万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
4、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安防貮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有内蒙古公安厅备案证明。
5、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所投全部产品软件和主要硬件的检测报告;
7、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8、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4、5项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资质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2日12:00时,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分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nmgp.gov.cn网站上的“盟市招标公告”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异地企业可在www.nmgp.gov.cn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如未确认,不准参与投标。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异地企业)或支票倒存(本地企业)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的帐户必须与汇入时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607030109024903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12:0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
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邮政编码:021008
项目标前联系人:郭晓伟 张兵兵 电话、传真:0470-8252943
项目标后联系人:鄂晓玲 电话:0470-8217848
采购单位项目技术联系人:姜洪涛 电话:18504806698
敖 翔 电话:139487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