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 2013】 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时委托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大石桥市公安局。
3.建设地点:大石桥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建设内容:
1、 建设电子警察系统 23个岗区。
2、 新建 5个岗区及改造 10个岗区信号灯系统。
3、新建 2处违法调头抓拍点。
4、改造 3处卡口。
6.工程日期:开工日期: 2013年 11月 27日 竣工日期: 2014年 1月 25日
计划工期: 60天日历日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该项目所涉及产品及工程内容,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子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0月31日 至 2013年11月4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机电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和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依据 GA/T 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832-200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的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检测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的检测报告;(6)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检测的测速仪系统的检验报告,所用国产测速雷达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雷达测速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必须提供车辆测速器作为核定商品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测速仪系统的检验报告中的雷达型号必须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的雷达型号一致;(7)红外网络摄像机的公安部所属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支持5%抗丢包能力、支持1080P 三码 流、 150米 红外补光距离有效,水平键控速度为400°/s,垂直键控速度为220°/s;(8)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人资质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1月 22日下午 13:30时。
2.开标时间为 2013年 11月 22日下午 13:30时。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大石桥市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一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肆拾万元整( 40万元人民币)。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石桥市公安局
联系人:孙孝磊
电话: 0417-5812502
招标代理人: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17-5853456 15140762345
地址:大石桥市镁都小区
联系人:盛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