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受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3[384])中的启东市城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三期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招标文件编号:QDGP201309006GK。
二、招标人:启东市公安局
联系人:岳警官
联系电话:13862891103
三、招标货物及配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书,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220万元人民币。
四、交货地点:启东市公安局。
五、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须具有纳税人资格,如投标单位为垄断行业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方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或公安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核发的安防或核准证书。
3、投标单位提供系统网络传输线路证明材料。属租用线路的,须提供租用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或提供启东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网络传输线路证明材料。;属自建的,须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属自有线路的,提供线路的资源情况说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www.qdztb.com)。
七、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十、其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