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沈抚新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信号灯、电子警察、雷达测速工程(四期)(二次公告)项目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沈抚新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信号灯、电子警察、雷达测速工程(四期)(二次公告)
3、计划投资:700万元
4、资金来源:贷款
5、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6、招标范围:信号灯、电子警察、雷达测速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程质量:合格
9、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1月23日―2013年12月31日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必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专业三级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抚投标单位须按抚建发[2009]13号《关于外埠建筑企业入抚施工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开标前办理有关入抚手续。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25日17:00时前在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2、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6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上午10时整,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五、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兆龙
联系电话:024-56608890
招标代理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024-5260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