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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交警支队104套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2013-10-15 17:08:5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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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04套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361ZH08B 801A )采用竞争 性谈判方式采购 ,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 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 0851-1361ZH08B801A ,请点击打开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3年10月15日 至2013年10月21日。 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0851-1361ZH08B801A


      3.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04套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采购内容、服务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104 套“ 电子警察”系统维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人民币638,976.00元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须为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 具备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6.3 供应商201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有独立完成的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60万元)]的电子警察维护服务业绩经验;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7.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3年10月15日 - 2013 年10 月21 日 ,每日9:0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7.3.1 经 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业绩合同复印件;


      7.3.3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7.3.3.2 经办人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 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


      7.4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7.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地点


      8.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10月23日 9:00-9:30


      8.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3年10月23日 9:30


      8.3 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1号开标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 www.gdgpo.gov.cn )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联系方式:


      12.1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姓名: 王科


      联系人电话: 0756 - 8642639


      1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 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26384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6-2638497


      电邮: CL2638498@163.com


      1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


      户名: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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