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南苑路交通安全设施电子警察及标志牌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沙坡头区南苑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子警察及标志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南苑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子警察及标志牌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文件编号:ZWJYZX2013181号
四、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是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沙坡头区南苑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子警察及标志牌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南苑路标志牌项目,主要包括设置南苑路禁令标志72套,指路标志24套、第二标段为南苑路口电子警察项目,主要是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6:00之前;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6:00。
联系人:周 强 电话:0955-7067695
六、招标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之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七、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八、领取采购文件和开标前,供应商须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其经营范围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的业务,注册资金须在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交通安全设施资质(验原件)
(五)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九、网上查询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