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30941-CG09-A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车载监控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车载监控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括4路车载硬盘录像机、车载云台、2T硬盘、摄像头、报警主机、报警探头、不间断电源,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4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 交货地点:长春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3 近年应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10月21日 13 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5楼5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
联 系 人:鲍贵利
联系电话:0431-899624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B室
联系 人: 赵超
联系电话: 18643185603
2013 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