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常德市柳泉路等8条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13G】0097 /委托代理号:HNZZCD2013G-1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常德市柳泉路等8条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 :常财采计【2013G】0097
委托代理号 :HNZZCD2013G-112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两个包采购,A包:柳泉路等8条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牌的安装及施工;B包:柳泉路等8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及施工,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采购预算价: A包:6697923.00元,B包:15865941.0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的资格条件:
A包:
1. 具有交通部核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施工安装准用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资质;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B包:
1.投标人 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并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主要产品详见第八章清单备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金泰利商业广场A栋1210室)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发售的纸质文件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3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进行公开招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A包66900元,B包158000元。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于2013年10月21日17:00之前汇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账户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2、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包号,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德政务中心分理处
银行帐号:18-561201040002763
九、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财办发( 2009 ) 134 号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常德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不向中标方收取中标 服务费。
十、投标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 ,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
联 系 人:左 涛
电 话:0736-77038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金泰利商业广场(步步高)A座1210室
联 系 人:赵国春、张小兰
电 话:18073630709、0736-7721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