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现场绘图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TT201309085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现场绘图软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现场绘图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TT201309085。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
供货期: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供货期;
交货地点: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交货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六、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
七、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若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授权书,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需提供产品生产声明书。
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并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有关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3、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在有效供货期内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并将全部所投产品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及时送达,所采购全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供应商应免费在不延误时间的情况下从速更换,并应承诺在最短时问内做出响应,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5、供应商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业绩或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
1、请各供应商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3室)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报名及询价文件费:¥200.00元,售后不退。(询价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
3、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满足“八、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以外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需提供产品生产声明书(原件)。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8)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原件)。
(9)上述(1)至(8)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检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询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3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
2、缴纳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4、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17时00分。
十一、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099618608814390
2013年9月27日
